獨克宗古城,今年8月5日之前,我沒聽過它;8月5日後,我牢牢記住它,同時想著:何時再單獨去一趟?在古城外的遊覽車停車場上,我看到這棟建築頂上的陰雲,呈現著一種異常放射的姿態,就彷彿以屋頂為中心,準備來個霞光萬丈、大放光明,無奈太陽公公臨陣脫逃,沒有配合演出。
和差點霞光萬丈的建物正面相對的,是上面這棟建築,門口兩位接待員因為無事而坐在階梯上,翹著腳顯得百無聊賴。看著那個醒目的紅布條,上面寫著"熱烈慶祝文化遺產日",配著那個陰沉的天空,還真是讓人熱烈不起來。但是,接下來見到的,卻讓我回味至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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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化遺產啊?? 不太懂耶~~XD
先解釋什麼是"文化遺產(暨文化景觀)"? 文化遺產並不只是狹義的建築物,而凡是與人類文化發展相關的事物皆可被認可為世界文化遺產。而依據《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條約》第一條之定義文化遺產包含紀念物(monuments)、建築群(groups of buildings)與場所(sites)。紀念物指的是「建築作品、紀念性的雕塑作品與繪畫、具考古特質之元素或結構、碑銘、穴居地以及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物件之組合」。建築群指的是「因為其建築特色、均質性、或者是於景觀中的位置,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之分散的或是連續的一群建築」。場所指的是「存有人造物或者兼有人造物與自然,並且從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具有顯著普世價值之地區」。文化遺產的數量截至2009年共有690項,在四大類世界遺產中是數量最多的,其中又以歐洲佔有絕大多數。 著名的世界文化遺產如: 埃及:孟斐斯及其陵墓–吉薩到達舒間的金字塔區 Memphis and its Necropolis - the Pyramid Fields from Giza to Dahshur 希臘:雅典衛城 Athens, Acropolis 西班牙:哥多華歷史中心 Historic Center of Cordoba 中國:北京天壇 Temple of Heaven: An Imperial Sacrificial Altar in Beijing 同場加映-- 一。什麼是自然遺產: 自然遺產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必須具有以下特徵 ( 1 ) 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重要且持續的地質發展過程、具有意義的地形學或地文學特色等的地球歷史主要發展階段的顯著例子。 ( 2 ) 在陸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的演化與發展上,代表持續進行中的生態學及生物學過程的顯著例子。 ( 3 ) 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自然現象或地區。 實際的例子來說包括了化石遺址(Fossil Site)、生物圈保存(Biosphere Reserves)、熱帶雨林(Tropical Forest)、與生態地理學地域(Biographical Regions)共174項。著名的世界自然遺產如: 中國:雲南保護區的三江並流 Three Parallel Rivers of Yunnan Protected Areas 瑞士:少女峰 Jungfrau-Aletsch-Bietschhorn 加拿大:加拿大洛磯山脈公園群 Canadian Rocky Mountain Parks 澳洲:大堡礁 The Great Barrier Reef 二。綜合遺產 兼具文化與自然特色,並且同時符合兩者認定的標準的地方,為最稀少的一種遺產,至2008年止全世界只有25處,比如中國的黃山、秘魯的馬丘比丘等等。 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 此一類別是於2001年新增,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秘書長松浦晃一郎先生將韓國人率先提出的「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觀念納入世界遺產的保存對象。由於世界快速的現代化與同質化,這類遺產比起具實質形體的文化類世界遺產更為不易傳承,因此這些具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都因傳人漸少而面臨失傳之虞。 2003年10月,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確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新概念來取代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並設置了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與此同時,教科文組織持續以兩年一次的進度評選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它們具有特殊價值的文化活動及口頭文化表述形式,包括語言、故事、音樂、遊戲、舞蹈和風俗等,至在2005年11月為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告了90項「人類口述與無形遺產代表作」,例如摩洛哥說書人、樂師及弄蛇人的文化場域、日本能劇、中國崑曲等。 以上三種遺產統稱為世界遺產。 其起源為: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許多有識之士意識到戰爭、自然災害、環境災難、工業發展等威脅著分佈在世界各地許多珍貴的文化與自然遺產,鑑於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第17屆會議於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過著名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這是聯合國首度界定世界遺產的定義與範圍,希望藉由國際合作的方式,解決世界重要遺產的保護問題。 世界遺產的分類與內容 世界遺產委員會於1978年公佈第一批世界遺產名單以來,截至2009年7月止,《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締約國已達185國家與地區,共有890處世界遺產地(World Heritage Sites)分佈在148個國家中。依其類型可分為文化遺產690項、自然遺產176項以及兼具兩者特性之複合遺產25項、以及2001年新增的類別「口述與無形人類遺產」(根據UNESCO2003年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自2009年起獨立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節錄自http://www.what.org.tw/世界遺產) 我家因為有安裝日本BS衛星,所以,經常可以看到世界遺產相關節目,無論是文化遺產或者自然遺產;日本人自己也有許多國家自訂的"文化財",跟世界遺產都是相同的概念,希望好好保護這些有形或無形的財產,讓人類子孫都能世代享用。 (唉油~我好像從來沒有這麼認真打過這麼多字的回應?!) 天外音:明明就是copy貼上,還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