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一直是CANON的愛好者,從以前老公買CANON AE1相機及廣角鏡頭到我買CANON的PRO 90IS`DV350D,買數位相機和數位攝影機總非CANON莫屬(更早年以前則是SONY和PANASONIC的愛用者),可是去年NIKON這支CF出來後,我就開始動搖:果然偶像代言的魅力就是無法擋啊!

 

想起2004年和老公在聖誕節前跑去東京自助遊了8天,本來想買TOSHIBA17吋筆電的,結果,硬是從ビクカメラ有樂町店搬回了木村拓哉代言的富士通FMV17吋筆電-BIBLO NX70J/T.其實,當場本來想抱回的是BIBLO NX90J/T,其硬碟容量為100G,而前者硬碟容量為80G,但是,90J/T缺貨啊.


最近因為HERO電影版上映,鋪天蓋地的宣傳讓我想起這支CF裡不慍不火的拓哉,貼上來重新看看,賞心悅目得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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